清明将至,按照上级纪委“紧盯重要节点,精准查纠‘四风’”要求,为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,严防“四风”反弹回潮,中心纪委重申清明节期间各项纪律:
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带头抵制不良风气,坚决做到“八个严禁”——
一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;
二、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、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
三、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、参观旅行期间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、住宿等;
四、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;
五、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;
六、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七、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、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、餐饮住宿等接待;
八、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。
节日期间,各级纪委将通过大数据分析、突击检查、实地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。中心纪委将紧盯易发问题,畅通举报渠道,依规依纪快查快办,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,及时正风肃纪,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。
中心纪委
2019年4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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